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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國開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5日

§1 重要提示及目錄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本半年度報告已經三分之二以上獨立董事簽字同意,並由董事長簽發。

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於 2017年08月24日復核瞭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利潤分配情況、財務會計報告、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本報告中財務資料未經審計 。

本報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簡介

2.1 基金基本情況



2.2 基金產品說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財務指標和基金凈值表現

3.1 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註:1.所述基金業績指標不包括持有人認購或交易基金的各項費用,計入費用後實際收益水平要低於所列數字;

2.本期已實現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本期利潤為本期已實現收益加上本期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15年1月14日。

3.2 基金凈值表現

3.2.1 基金份額凈值收益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國開貨幣A



國開貨幣B



註:1、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稅後);

2、本基金基金合同於2015年1月14日生效;

3、本報告期內,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已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資范圍、(四)投資限制的有關約定。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累計凈值收益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變動的比較



註:1、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稅後);

2、本基金基金合同於2015年1月14日生效;

3、本報告期內,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資范圍、(四)投資限制的有關約定。

3.3 其他指標

無。

§4 管理人報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經理情況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經驗

國開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6月28日正式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成立,公司註冊地位於北京市,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貳億元整,其中國開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比例為66.7%,國泰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資比例為33.3%。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銷售、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3隻開放式基金,分別是:國開泰富歲月鎏金定期開放信用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國開泰富開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同時,公司還管理多個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

4.1.2 基金經理(或基金經理小組)及基金經理助理簡介



4.2 管理人對報告期內本基金運作遵規守信情況的說明

本報告期內,本基金管理人嚴格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有關基金法律文件的規定,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求最大利益,無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

4.3 管理人對報告期內公平交易情況的專項說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執行情況

為瞭公平對待各類投資人,保護各類投資人利益,避免出現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公司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章,制訂瞭《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異常交易監控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各類資產的公平對待做瞭明確具體的規定,並規定對買賣債券、股票時候的價格和市場價格差距較大,可能存在利益輸送、操縱股價等違法違規情況進行監控。

本報告期內,公平交易制度執行情況良好,報告期間未出現清算不到位的情況,本基金及本基金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資組合之間未存在法律法規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2 異常交易行為的專項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未出現異常交易的情況。本報告期內,本公司所有投資組合參與的交易所公開競價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較少的單邊交易量未超過該證券當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對報告期內基金的投資策略和業績表現的說明

4.4.1 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策略和運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宏觀經濟延續2016年下半年以來穩中向好的發展趨勢,GDP實際同比增長6.9%,一季度、二季度持平,展現瞭較強的韌性。在供給側改革及庫存周期帶動下,煤炭、有色、鋼鐵、水泥等大宗商品價格上漲,上遊及中遊行業企業財務數據持續改善;固定資產投資方面,上半年全國房地產投資超預期同比增長8.5%,得益於三四線城市地產投資、銷售情況良好,基建方面持續發力,上半年財政支出較快,6月份基建投資累計增速至21.1%,而企業業績的改善,也帶動制造業、民間投資自年初低位持續回暖;進出口方面,全球經濟復蘇帶動外需大幅改善,就出口國傢來看,對美國和歐洲出口金額大幅提升,以美元計價,上半年出口累計同比增長8.5%,進口累計同比增長18.9%。

貨幣政策方面,在金融去杠桿防風險的政策主導下,央行貨幣政策穩健中性、維持緊平衡的狀態,並於一季度跟隨美聯儲加息而兩次上調公開市場、中期借貸便利等工具利率,加上一季度末首次將商業銀行表外理財納入廣義信貸考核,均抬升並支撐資金價格高位震蕩。

在多重因素影響下,債券市場持續調整,長端利率債收益率幾起幾落,但收益率中樞不斷上移。4月下旬,“一行三會”密集出臺相關文件,銀監會先後發佈“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等8個文件,旨在對同業業務、資金空轉及多層嵌套等問題進行摸底檢查,保監會發佈《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瞭當前保險業風險較為突出的領域,證監會督導證券公司對照法規開展資管業務自查,在“嚴監管”的引導下,債券市場繼一季度後,再次出現瞭恐慌性的拋售,收益率大幅上行至上半年高點,5月初10年期國債收益率觸及3.7%,10年期國開收益率上行至4.49%,各期限信用債收益率上行至同期貸款利率上浮百分之20%左右,個別信用債發行利率飆升至8%,信用債一級市場凈融資大幅萎縮,同業存單發行量價齊升,AAA股份制商業銀行3月存單利率發行至5%,負債成本大幅提升。

6月初央行呵護流動性,持續通過MLF、公開市場逆回購操作投放流動性,同時央行強調協調監管、貨幣政策不緊不松,也並未跟隨美聯儲再次加息而上調公開市場操作相關品種利率,季末未出現以往流動性極端緊張的情況。在流動性充裕的帶動下市場情緒有所修復,債券市場收益率高位大幅回落,10年期國債收益率下行至3.6%附近,10年期國開收益率下行至4.2%附近,持穩震蕩,各期限信用債收益率均大幅下行,信用利差重新縮窄,並出現供需兩旺行情,一級市場凈融資額重新回到接近1萬億。

本基金密切關註市場流動性變化,針對貨幣市場及短期債券市場走勢,重點處理申購資金再投資壓力和季末大額贖回壓力,在平衡流動性的基礎上,上半年縮短組合久期,配置上以短久期中高等級信用債為主,增加短久期短期融資券、同業存單配置,維持較低的杠桿比例。同時著重提前應對緩解特殊時點資金壓力,在臨近6月末的貨幣市場資金緊張時,提前準備出應對流動性壓力的資金,整體組合穩健而富有彈性,投資業績優異。

4.4.2 報告期內基金的業績表現

本報告期國開貨幣A的基金份額凈值收益率為1.8948%,本報告期國開貨幣B的基金份額凈值收益率為2.0161%,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為0.6695%。

4.5 管理人對宏觀經濟、證券市場及行業走勢的簡要展望

資金方面,央行公開市場操作削峰填谷、不松不緊,預計不會出現極端緊張的情況,但仍會保持“穩健中性”的張力。宏觀經濟方面,全年通脹溫和,地產投資放緩,但基建投資持續發力,經濟韌性較強,預計宏觀數據好於預期,不會出現斷崖式下跌,但穩定的經濟基本面為金融去杠桿推進提供瞭空間和時間。金融監管雖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加強監管、消除制度套利仍在進行中,隨著自查及金融工作會議的召開,具體細則與措施也將進一步出臺與落實。債券收益率在6月份急速下行後,長端政策性金融債利率重新回落至一季度末附近的水平,也令市場情緒趨於謹慎。同業存單跨過季末,發行利率雖有所回落,但存量規模仍高達8萬億以上,依然是銀行類金融機構負債的重要來源之一,而存單、貨幣市場各期限利差仍維持較高水平,顯示瞭機構對未來流動性依然保持較高的警惕性。在債券收益率曲線十分平坦的情況下,短端資金利率高企,也必將制約長端利率的下行空間。同時,由於市場對未來宏觀經濟的悲觀預期較強,加上利率類債券相對信貸基準收益對配置資金的吸引力,收益率也難以大幅上行,預計持穩震蕩的可能性較大。

此外,6月份以來,商品價格重新較大幅度回升,企業財務數據出現好轉,煤炭、有色、鋼鐵、水泥等過剩產能龍頭企業尤為突出,這些發行主體的信用利差有望逐步縮窄,但受制於去杠桿的政策以及民營企業信用事件的沖擊,長久期低評級類信用債仍將面臨一定的發行融資壓力。

本基金投資組合在配置上,以控制倉位、控制久期、提高組合債券流動性為主,密切跟蹤公開市場、貨幣市場、銀行存單、短期及超短期融資券等各品種的收益變化,長短搭配,在保證組合流動性的同時,獲取穩定的收益。

4.6 管理人對報告期內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項的說明

4.6.1參與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員(或小組)的職責分工、專業勝任能力和相關工作經歷

4.6.1.1職責分工

參與估值小組成員為6人,分別是公司基金運營部負責人、基金運營部估值會計、投資部負責人、研究部負責人、風險管理部負責人、監察稽核部(法律合規部)負責人,組長由基金運營部負責人擔任。

各部門負責人也可推薦代表各部門參與估值小組的成員,如需更換,由相應部門負責人提出。小組成員需經公司分管基金運營部的經理層成員批準同意。

4.6.1.2專業勝任能力及相關工作經歷

小組由具有多年從事估值運作、證券行業研究、風險管理及熟悉業內法律法規的專傢型人員組成。

4.6.2基金經理參與或決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經理參與討論估值原則及方法,但不參與最終估值決策。

4.6.3參與估值流程各方之間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沖突

參與估值流程各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沖突。

4.6.4已簽約的與估值相關的任何定價服務的性質與程度

尚無已簽約的任何定價服務。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結果均已經過會計師事務所鑒證,並經托管銀行復核確認。

4.7 管理人對報告期內基金利潤分配情況的說明

根據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等有關規定,本基金根據每日基金收益情況,以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為基準,為投資人每日計算當日收益並分配,每月集中支付。

4.8 報告期內管理人對本基金持有人數或基金資產凈值預警情形的說明

無。

§5 托管人報告

5.1 報告期內本基金托管人遵規守信情況聲明

2017年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的托管過程中,嚴格遵守瞭《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盡職盡責地履行瞭托管人應盡的義務,不存在任何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為。

5.2 托管人對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運作遵規守信、凈值計算、利潤分配等情況的說明

本托管人認為, 國開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基金費用開支及利潤分配等問題上,不存在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在報告期內,嚴格遵守瞭《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

5.3 托管人對本半年度報告中財務信息等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發表意見

本托管人認為,國開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務符合《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管理人所編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收益分配情況、財務會計報告、投資組合報告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未發現有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為。

§6 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未經審計)

6.1 資產負債表

會計主體: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

報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單位:人民幣元



註:1.報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額總額263,051,718.95份,其中國開貨幣A份額基金凈值1.00元,基金份額總額193,593,635.40份;國開貨幣B份額基金凈值1.00元,基金份額總額69,458,083.55份。

2.本財務報表的實際編制期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6.2 利潤表

會計主體: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

本報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單位:人民幣元



6.3 所有者權益(基金凈值)變動表

會計主體: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

本報告期: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單位:人民幣元



註:報表附註為財務報表的組成部分。

本報告 6.1 至 6.4 財務報表由下列負責人簽署:

______李鑫______ ______朱瑜______ ____姚劼____

基金管理人負責人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 會計機構負責人

6.4 報表附註

6.4.1 基金基本情況

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4]第1145號《關於準予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註冊的批復》核準,由國開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負責公開募集。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存續期限不定,首次設立募集不包括認購資金利息共募集4,333,674,918.07元,業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普華永道中天驗字(2015)第014號予以驗證。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於2015年1月1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額總額為4,334,110,479.17份基金份額,其中認購資金利息折合435,561.10份基金份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為國開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本基金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本基金份額的數量進行基金份額類別劃分。本基金將設A類和B類兩類基金份額,兩類基金份額按照不同的費率計提銷售服務費,兩類基金份額單獨設置基金代碼,並單獨公佈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現金;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銀行存款、債券回購、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中國證監會及/或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稅後)。

6.4.2 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

本基金的財務報表按照財政部於2006年2月15日及以後期間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各項具體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以下合稱“企業會計準則”)、中國證監會頒佈的《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號》、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頒佈的《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財務報表附註6.4.4所列示的中國證監會、中國基金業協會發佈的有關規定及允許的基金行業實務操作編制。

6.4.3 遵循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聲明

本基金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期間財務報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真實、完整地反映瞭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期間的經營成果和基金凈值變動情況等有關信息。

6.4.4 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本基金財務報表所載財務信息根據下列依照企業會計準則及應用指南、《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和其他相關規定所厘定的主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編制。

6.4.5 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

6.4.5.1 會計政策變更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發生會計政策變更。

6.4.5.2 會計估計變更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發生會計估計變更。

6.4.5.3 差錯更正的說明

本基金在本報告期間無須說明的會計差錯更正。

6.4.6 稅項

根據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財稅[2004]78號《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46號《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金融業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70號《關於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等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及其他相關財稅法規和實務操作,主要稅項列示如下:

(1)於2016年5月1日前,以發行基金方式募集資金不屬於營業稅征收范圍,不征收營業稅。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債券的差價收入免征營業稅。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業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債券的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對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稅。

(2)對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債券的差價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3)對基金取得的企業債券利息收入,應由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

6.4.7 關聯方關系



註:以下關聯交易均在正常業務范圍內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

6.4.8 本報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間的關聯方交易

本基金本報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間均未有通過關聯方交易單元進行的交易。

6.4.8.1 關聯方報酬

6.4.8.1.1 基金管理費

單位:人民幣元



註: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33%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33%÷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後於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6.4.8.1.2 基金托管費

單位:人民幣元



註: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1%÷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後於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6.4.8.1.3 銷售服務費

單位:人民幣元



註: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年銷售服務費率為0.25%,對於由B類降級為A類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年銷售服務費率應自其降級後的下一個工作日起適用A類基金份額的費率。B類基金份額的年銷售服務費率為0.01%,對於由A類升級為B類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年銷售服務費率應自其升級後的下一個工作日起享受B類基金份額的費率。兩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計提的計算公式相同,具體如下:

H=E×年銷售服務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該類基金份額應計提的基金銷重低音電容推薦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銷售服務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後於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登記機構,由登記機構代付給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6.4.8.2 與關聯方進行銀行間同業市場的債券(含回購)交易

本基金在本報告期內未與關聯方進行銀行間同業市場的債券(含回購)交易。

6.4.8.3 各關聯方投資本基金的情況

6.4.8.3.1 報告期內基金管理人運用固有資金投資本基金的情況

份額單位:份

汽車音響電容價錢



註:1.本基金管理人運用固有資金投資本基金時所適用的費率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約定的費率;

2.期間申購/買入總份額:含紅利再投、轉換入份額;期間贖回/賣出總份額:含轉換出份額;

3.基金管理人於2017年5月11日通過直銷贖回國開貨幣B基金10,00,000.00份,贖回費率為零;2017年5月16過直銷贖回國開貨幣B基金10,00,000.00份,贖回費率為零;2017年5月23日通過直銷贖回國開貨幣B基金20,00,000.00份,贖回費率為零;2017年6月15日通過直銷贖回國開貨幣B基金20,000,000.00份,贖回費率為零;基金管理人於 2017年6月23日通過在直銷申購國開貨幣B基金5,000,000.00份,申購費率為零;2017年6月29日通過直銷贖回國開貨幣B基金4,000,000.00份,贖回費率為零。

6.4.8.3.2 報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關聯方投資本基金的情況

份額單位:份

國開貨幣B



註:1.本基金除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關聯方投資本基金時所適用的費率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約

定的費率;

2.國開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於2017年2月24日通過直銷贖回國開貨幣B基金100,00,000.00份,贖回費率為零;2017年2月27過直銷贖回國開貨幣B基金101,213,683.40份,贖回費率為零。

6.4.8.4 由關聯方保管的銀行存款餘額及當期產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部分銀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保管,活期銀行存款按銀行同業利率計息,定期銀行存款按銀行約定利率計息。

6.4.8.5 本基金在承銷期內參與關聯方承銷證券的情況

本基金未在承銷期內參與認購關聯方承銷的證券。

6.4.8.6 其他關聯交易事項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無須做說明的其他關聯交易事項。

6.4.9 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證券

6.4.9.1 因認購新發/增發證券而於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證券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因認購新發/增發而於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證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暫時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暫時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債券正回購交易中作為抵押的債券

6.4.9.3.1 銀行間市場債券正回購

截至本報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從事銀行間市場債券正回購交易形成的賣出回購證券款餘額43,709,658.14元,是以如下債券作為質押: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6.4.9.3.2 交易所市場債券正回購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場債券正回購。

6.4.10 有助於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1)公允價值

(a)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計量的方法

公允價值計量結果所屬的層次,由對公允價值計量整體而言具有重要意義的輸入值所屬的最低層次決定:

第一層次: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

第二層次:除第一層次輸入值外相關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可觀察的輸入值。

第三層次:相關資產或負債的不可觀察輸入值。

(b)持續的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層次金融工具公允價值

於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中屬於第二層次的餘額為259,425,058.79元,無屬於第一層次或第三層次的餘額(2016年12月31日:第二層次的餘額為418,596,483.96元,無屬於第一層次或第三層次的餘額)。

(ii)公允價值所屬層次間的重大變動

本基金本期間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所屬層次未發生重大變動。

(iii)第三層次公允價值餘額和本期變動金額

無。

(c)非持續的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

於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續的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2016年12月31日:無)。

(d)不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和負債主要包括應收款項和其他金融負債,其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於2016年12月21日頒佈的財稅[2016]140號《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1) 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不征收增值稅;(2) 納稅人購入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不屬於金融商品轉讓;(3) 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上述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此外,根據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於2017年1月6日頒佈的財稅[2017]2號《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及2017年6月30日頒佈的財稅[2017]56號《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對資管產品在2018年1月1日前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未繳納增值稅的,不再繳納;已繳納增值稅的,已納稅額從資管產品管理人以後月份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上述稅收政策對本基金截至本財務報表批準報出日止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無影響。

(3)除公允價值和增值稅外,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基金無需要說明的其他重要事項。

§7 投資組合報告

7.1 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註:由於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額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分項之和與合計可能有尾差。

7.2 債券回購融資情況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註:報告期內債券回購融資餘額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為報告期內每個交易日融資餘額占資產凈值比例的簡單平均值。

債券正回購的資金餘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的說明

註:在本報告期內本貨幣市場基金債券正回購的資金餘額未超過資產凈值的20%。

7.3 基金投資組合平均剩餘期限

7.3.1 投資組合平均剩餘期限基本情況



報告期內投資組合平均剩餘期限超過120天情況說明

註:報告期內投資組合平均剩餘限未超過120天。

7.3.2 期末投資組合平均剩餘期限分佈比例



7.4 報告期內投資組合平均剩餘存續期超過240天情況說明

報告期內投資組合平均剩餘限未超過240天。

7.5 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7.6 期末按攤餘成本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債券投資明細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註:上表中,債券的成本包括債券面值和折溢價。

7.7 “影子定價”與“攤餘成本法”確定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偏離



註:表內各項數據均按報告期的交易日統計。

報告期內負偏離度的絕對值達到0.25%情況說明

註:報告期內負偏離度的絕對值未達到0.25%。

報告期內正偏離度的絕對值達到0.5%情況說明

註:本報告期內無正偏離度的絕對值達到0.5%情況。

7.8 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音響電容價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9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7.9.1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額凈值,基金賬面份額凈值始終保持為人民幣1.00元。本基金估值采用攤餘成本法,即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期限內按實際利率法攤銷,每日記提收益或損失。

7.9.2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未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7.9.3 期末其他各項資產構成

單位:人民幣元



7.9.4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無。

§8 基金份額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額持有人戶數及持有人結構

份額單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持有本基金的情況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持有本開放式基金份額總量區間的情況



§9 開放式基金份額變動

單位:份



註:1.報告期期間基金總申購份額含紅利再投、轉換入份額;

2.報告期期間基金總贖回份額含轉換出份額。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重大人事變動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



10.4 基金投資策略的改變



10.5 為基金進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情況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受稽查或處罰等情況



10.7 基金租用證券公司交易單元的有關情況

10.7.1 基金租用證券公司交易單元進行股票投資及傭金支付情況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註:1. 券商的選擇標準和程序

(1)選擇標準:註重投資研究服務質量

a)券商財務狀況良好、經營行為規范、最近一年內無重大違規行為。

b)券商具有較強的綜合研究能力:能及時、全面、定期提供高質量的關於宏觀、行業、資本市場、個股分析的報告及其他豐富全面的信息咨詢服務;有很強的分析能力,提供專門研究報告;具有開發量化投資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綜合服務能力。

c) 券商能夠提供最佳交易執行和優惠合理的傭金率。

(2)選擇程序

a)確定券商范圍:券商的選擇由公司分管投資的經理層人員及投資部、專戶投資部、交易部、研究部、監察稽核部負責人組成的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擬合作券商名單。

b)初始評分確定合作名單:由研究部、投資部、專戶投資部、交易部對擬合作券商進行評分,根據評分結果確定合作券商,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c)交易量分配:投資部、研究部、專戶投資部、交易部根據券商提供的研究報告質量和綜合研究服務的情況,於每季前三個工作日分別對券商進行評分。交易部將評分結果進行匯總,形成最終評分結果,作為當季分配交易量的依據。公司嚴禁將席位開設與券商的基金銷售掛鉤,嚴禁以任何形式向券商承諾基金在席位上的交易量。

d)日常監控:公司監察稽核部、交易部、風險管理部、基金運營部、研究部等相關部門均可從各自業務角度對合作券商進行監控,當合作券商發生可能導致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損的事件時,各部門均可提請暫停與該券商經紀業務的合作,經公司監察稽核部、交易部、風險管理部、基金運營部、研究部會商後執行。

2. 券商的評估,保留和更換程序

(1)席位的租用期限暫定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內,投資研究部門將根據各券商研究在服務期間的綜合證券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評估。

(2)投資部、研究部、專戶投資部、交易部根據證券公司提供的研究報告質量和綜合研究服務的情況,於每季前三個工作日分別對證券公司進行評分。交易部將投資部、研究部、專戶投資部、交易部對證券公司的評分結果進行匯總,形成最終評分結果,作為當季分配交易量的依據。交易部於每季初根據最新評分結果,與累計席位交易量進行比較,擬定席位使用調整計劃,填寫《券商交易席位分配表》。經公司領導審批後執行。

(3)若券商提供的綜合證券服務不符合要求,按照委托協議規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10.7.2 基金租用證券公司交易單元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情況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10.8 偏離度絕對值超過0.5%的情況

本基金本報告期偏離度絕對值未超過0.5%。

§11 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報告期內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超過20%的情況



11.2 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國開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8月25日

2017年6月30日

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

2017

報告摘要

半年度





本版導讀

國開泰富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2017半年度報告摘要 201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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